各教学单位、各在校、在籍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附件1)精神,配合落实国家个税改革政策,现就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在籍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核准和补录对象
1.2015级和2016级高起本在校、在籍学生、2017级和2018级在校、在籍学生需要核准和补录信息。
2.2019级即将入学报到的学生需要按照具体核准和补录信息项进行初次完整信息填报。
二、 核准和补录内容
在校、在籍学生要认真核准“学信网”上的数据信息,确保与本人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和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2。
三、 信息采集和数据信息上报方式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在籍学生相关核准和补录信息由教务科统一批量向上级部门报送。
1.校本部学生将核准、补录信息直接按要求通过微信平台、邮箱(2569832752@qq.com)发送至教务科。为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教务科将截屏存档。
2.各教学单位学生由教学单位统一收集核准、补录信息,按要求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569832752@qq.com),纸质文档(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科405室。
四、 时间安排及要求
本项工作涉及民生,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教学单位和在校、在籍学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于2019年3月3日前保质保量完成上报工作。
联系方式:吕俊英 0376-6393756
李佳伟 0376-6391806
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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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