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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注意事项(必看)

时间:2013-08-21 04:33:37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阅读:

1.申请学历认证必须持所需材料到本中心办理(可代办)。不接受传真件、邮寄件认证业务申请。2.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到毕业院校补换毕业证明书)。3.请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材料提供不全不予受理。4.如遇毕业证书遗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查看图示),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特殊情况需要按照前述“所需材料”的要求提供其他材料。5.如遇毕业证书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的,请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红章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查看图示);6.如遇毕业证书姓名与身份证不符的,请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查看图示)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红章的户籍证明原件。(查看图示);7.学历认证申请人如遇电话通知提交补充材料,请于接到通知起2个月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